关于选举国家开放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要求,按照《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国家开放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党委对教代会筹备工作总体部署,现就选举国家开放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与条件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及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正式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与学校直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教职工;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高度自觉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

      3.有较强的参政议政和监督能力,热爱国家开放大学及其远程开放教育事业,关心集体,有主人翁责任感和奉献精神,顾全大局,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学校建设与发展,并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

      4.有良好的民主意识、民主作风,能广泛联系群众,敢于为教职工说话,热心为教职工办事,能够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诉求;

      5.群众基础好,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在学校的民主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代表教职工利益方面发挥作用。

      二、名额和结构

      根据相关规定,教代会正式代表人数,按照与学校直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教职工总人数20 %的比例产生。目前,上述教职工总人数为545名(截止到2019年8月31日),按比例代表名额应为109名。各部门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正式代表由教学人员、科研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构成,其中教学、教学管理、科研人员应占代表总人数的60%以上。另外,代表中既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又要有一定数量的先进个人和管理骨干,同时要兼顾女性和青年代表。

      三、产生程序和要求

      各部门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以及有关代表资格、条件、结构等要求,在组织本部门全体教职工进行充分酝酿和讨论的基础上,选举产生教代会正式代表。

      1.各部门负责人为选举召集人,各部门分工会或工会小组协助选举相关工作;

      2.各部门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部门会议,根据多数会员的意愿,通过等额选举方式,选出本部门正式代表;

      3.选举代表时,参加选举的教职工人数应达到本部门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4.代表选举产生后,各部门以电子稿和书面两种形式将选举结果报筹备工作组织组(书面材料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和公章);  

      5.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产生的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向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经审批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本届教代会作为学校民主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教代会代表推选工作是开好教代会的关键环节,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代表推选工作,如期完成任务。

      请各部门于9月27日前,将代表选举结果按要求报大会筹备工作组织组。

      联 系 人:梅楠

      联系电话:57519504 ,邮箱:meinan@ouchn.edu.cn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国家开放大学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中共国家开放大学委员会

2019年9月24日